执灯照金粉,提剑杀红尘。

[全职/方王]不唱情歌

*百粉点文,让你们久等了。

*乐队paro,好多胡言乱语。

    

01.>>

    他四年来第一次回B市,故土变了不少,站在机场大厅里迎面而来一股子陌生气息。晚风徐徐的,路灯亮起来的时间掐得很准。呼出的雾气漫过眉梢,同空气里的PM2.5混杂在一起,大约也算独一无二风景。

    初冬时分,温度倏忽落到零下,寒风变着法儿往领口里钻。他拽了拽围巾,连行李箱都不准备找个酒店托付,先招手拦了辆出租。地址门牌,轻车熟路。他拦住了TAXI却没能拦住自己的下意识,醒过神来时有点发愣。然而出神不过片刻,稍后从容整理领口,衣冠楚楚风流潇洒的还是那个方士谦。他的呢子外套尚不曾沾染B市扬尘,笔直的一道贴着腰线。马路上霓虹灯五光十色,投在地上就像洒了一滩水,晃晃悠悠的。名为Glory的酒吧在周围一片明光四射的招牌里不太显眼,但架不住B市群众丰富的夜生活,此刻透过擦得干净的外窗,可以看清里面人头攒动。

    步子一转,他拐入旁边咖啡厅,照例是一杯蓝山,苦味过后口中慢慢悠悠酿出点甜。说不上躲避的原因,或可用近乡情怯一笔带过。

    方士谦莫名其妙就想起来王杰希——此刻王杰希必定在一墙之隔的Glory弹电吉他,这是微草主唱的习惯,几年来大概也不曾改过。他心里浮起来点自信,自认把王杰希一切都看透。 

    连这自信也显得莫名其妙。


02.>>

    王杰希第一次来的时候恰是夜色正浓时分,酒吧里人满为患,他大学生模样,拎着包从人缝里挤到了前台。灯光打得暗,霓虹灯挨挨挤挤投射下来,红的绿的毫不吝啬,全都往身上落,吧台后调酒师抛着玻璃瓶,绚烂火花在指间迸开成一道独特的光。

    彼时方士谦就坐在前头,长腿勾着高脚凳,怀里抱着把电吉他,那姿势颇像抱儿子,王杰希一个没端住就笑出了声。倘若几年以后他知道自己也会这么对待微草的新任主唱,此时一定会控制好自己的表情。

    声音说大不大说小不小,也足够引得近旁方士谦朝他投来目光。这一看也不知谁勾了谁的魂去,王杰希那时候纵然还没到后来的一米八一,也差不离,往那儿一站青葱玉树的格外惹眼,给灯光由上往下打过来,眉目里都是笑,干干净净的,不掺风情。

    过于柔和光线太适宜动心,方士谦莫名其妙就笑了起来。他也不过二十岁刚出头,带了副黑框眼镜,装模作样安上俩玻璃片儿,没有半点实际作用,这么一瞧也斯斯文文,笑意满满地盛在眼睛里,温和得看不出半点私心。

    王杰希站在原地理了理领子,领口扣得严丝合缝,白衬衫袖子挽到小臂,手里握着卷成卷儿的乐队招募广告。方士谦手里拎一个细长高脚杯,葡萄酒沉淀在指间,荡出一弧光。

    “微草乐队吗……?”他盯着方士谦看了半晌,把年轻的吉他手看得挑了眉,倒也不嘲他那双过于明显的大小眼,手指在吉他弦上滑出一串音色,他站起来,王杰希恰到他眉梢的高度,灯光短短地擦过去,一个对视里都贴上情意绵绵的标签。

    “叫什么?”

    “王杰希。”

    角落里搁着一堆架子,他带着身后那个高挑少年穿过拥挤人群,随手扯了个椅子坐下,冲他抬了抬下巴,拍拍身边空位,提着吉他眼角眉梢都是笑:“来,唱一首给我听听。”

    王杰希就从身后背包里也拿出他那一把,手指拨拉出叮叮咚咚响声,“先说好,”他调音的时候头都不抬,声音也是干干净净的,带点青稚未脱,“我不唱情歌。”酒吧里毫无阻碍地落进方士谦耳朵里,无端让他心尖儿拎着抖了一抖,沉甸甸缀着的就一个词儿,完了。

    他不常对人动心,上一回尚是一两年前,对他同系的一个妹子。那也是好几年同窗培养出来感觉,算不得一见钟情。故此他对王杰希的中意就显得格外难遇难求,连自己都说不上个子丑寅卯,搁在心底欲盖弥彰,不打算再拿出来让王杰希知道。

    现在看,这也是他太想当然。

 

03.>>

    方士谦对王杰希有点妄念。

    这话说出来的时候他自己都在笑。对面叶修——那时还是叶秋,在琴键上大爆手速,弹完曲子后冲他呵呵一笑,同情不足,嘲讽有余。

    “士谦啊,”他慢悠悠点起一根烟,灰蒙蒙的雾跟窗外阴沉天气相合正好,“你说你这缩缩的性格什么时候才能改,”他仗着眉目掩在烟气里,故意说得轻描淡写,成心刺激他,“小王要是跟人跑了,有你哭的时候。”

    方士谦就笑得跟什么似的。钩子放在那,人不上他的当,只能算是白说:“叶秋你什么时候追到了人再跟我谈这个也不迟,”他戳人伤口也是一戳一个准,在原地喝完一罐黑啤,下定决心一样摇摇头,“不成,下不去这个手。”

    王杰希是聪明,而且亮眼。整个人都是特别打眼的那种亮堂。年轻得让人嫉妒,才华横溢,弦在他手底下跳跃也是一番好风景。方士谦一脚踏进他的坑里,扑腾了两年没出来,反而越陷越深。

    他喜欢王杰希多久,有多喜欢,实在是一笔糊涂账。

    连自己也分不清楚。

    

04.>>

    他拖着行李箱推开门,这四年来酒吧里装修没怎么变动,角落里照例搁着一堆架子,有人坐在旁边的沙发上信手拨着吉他,身前围了一片乌泱泱的人群。他不过往前走动两步的时间,那人已经抬起头,眼神从侧面扫过来,跟照X光片一样明亮,一眼就看破他心中那点畏畏缩缩的小情绪。

    方士谦措不及防,进门前给自己刷的血补的蓝统统失效,昏暗灯光下一双大小眼似笑非笑的不是王杰希又是谁。

    他大概是没变,连窝在那儿的姿势都跟两年前如出一辙。

    王杰希放下吉他,利索地撑着靠垫站起来,个子已经跟方士谦差不了多少,堪堪能对视起来。照在他身上的灯光也没改,由上到下打得半明半暗,眉目不添风尘亦无多余风情。方士谦就走过去,隔着一米多的距离冲他笑。

    “杰希,好久不见。”

    名字嚼在齿间本该是脉脉温情,再不济也该携着经年方得一见的惊讶惊喜,现在他平平端着嗓子,微沙音色有如家常,平白把这一场故人见面也变成平淡无奇偶遇。

    吴雪峰没投身资本主义之前曾经评价他,别无所长,就是会装。这话固然是夸张,但是某些方面也正中红心。他这人太能装,惯会粉饰太平,连做戏都是全套,游刃有余。

    眼下王杰希给他添了杯鸡尾酒,靠回沙发,端得四平八稳,光线下坐出总裁椅的架势。方士谦平白就添了点局促,也不知道是哪来的。刚才他干了一杯长岛冰茶,不在国内太久都快忘了长岛冰茶还是一种酒,后劲儿够足,他半醉半醒,王杰希拎起吉他走去台上。方士谦跟十七八岁初次恋爱的小男生一样,没有任何铺垫,冲着王杰希的背影喊了句“我喜欢你。”

    

05.>>

    王杰希就一点头,特别从容。这样的从容对于方士谦来说是另外一个层面上的措手不及,惊吓大过惊喜。他那话他藏了八年,没想到有朝一日说出来换来的不是好人卡。王杰希那个大大方方的劲儿,像是早就预料好的,挖了另一个坑等他来跳。

    天太晚,冬天太冷,Glory早清了场,他站在台上遥遥地往这边看,灯光打得合宜,恍然就是初见那会儿,风华正茂。

    方士谦按着剧本说话,念得声色低沉,又带着笑,就差摸一副黑框眼镜出来把第一次会面仿个十成十:“来,唱一首给我听听。” 

    他向方士谦眨了眨眼:“还有最后一句话。”

    “爱过。”方士谦说这话的时候动作特别利落,撑着沙发站起来往前台走,喝了的酒跟王杰希那一点头的功夫一起挥发在B市的冬夜里。他走路也不磕磕绊绊了,呼出的气息透过毛衣钻进领子,王杰希开始拨弦,吉他的音色落在无人酒吧里的时候他笑着说。

“我第一次就跟你讲过的,先说好,不唱情歌。”


Fin.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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